政令宣導
2024.08.05
113.8.5經濟部產業發展署-第八屆中堅企業遴選受理申請至113年9月30日止。
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3年7月30日產知字第11300733421號函
一、目的:為表彰在特定領域技術或服務模式具有獨特性與關鍵性、具高度國際競爭力,且具有優異經營表現之卓越中堅企業,
作為企業學習之楷模,及鼓勵在特定領域技術或服務模式具發展潛能之潛力中堅企業,持續深耕技術,競逐特定市場領先地位,
特辦理本(第8)屆中堅企業遴選。
二、受理期間:自113年7月16日至113年9月30日,逾期恕不受理。
三、申請資格:申請中堅企業遴選者,應屬本須知項下「五、申請類別」之產業範疇,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:
(一)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(如屬製造業者,應依法辦理工廠登記)。
(二)企業年營業額200億元以下或員工人數2,000人以下。
(三)不得為財政部公告之重大欠稅營利事業。
(四)不得有陸資投資。
※詳細情形請逕至官網活動頁面https://reurl.cc/r9NMNr或官網【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】https://assist.nat.gov.tw/ 查詢。